“本想靠着发明为社会添份力,没想到钻研出成果,厂房却没了着落。”谈及搁置多年的厂房纠纷,农民发明家林华天的声音里满是苦涩。这位扎根基层的创新者,曾因研发“生活垃圾处理器”获得专利,登上2005年2月24日的《福建日报》,如今却被一场尘封的厂房拍卖事件绊住了脚步。 时间倒回2000年,林华天的厂房经评估价值71.5万元,他以此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元,后期因专注研发缺乏收入导致资金周转困难,余欠款约10万元。当年10月8日,银行向惠安法院申请执行,次年10月18日,法院对该案调解书作出中止执行决定。“那时国家正大力鼓励发明创新,我想着好好搞研发,早日还清欠款。”林华天说,正是这份期待,支撑他攻克技术难关,拿下“生活垃圾处理器”专利。 专利见报的消息让林华天备受鼓舞,却未想成为厂房命运的转折点。2005年3月20日,即媒体报道后的第25天,惠安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厂房进行评估。更让他意外的是,在自己未获知相关情况、评估报告尚未出具的情况下,法院于当年8月30日将厂房及土地进行了拍卖,这一操作让他陷入迷茫。
据林华天陈述,此次拍卖存在几处令他无法理解的地方: •拍卖范围超出应履行义务。其厂房共5幢,仅1-2幢办理抵押登记,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2条“法院拍卖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范围”的规定,其余3幢厂房及对应土地本不应纳入拍卖范围,但最终全部被拍卖。 •土地评估存在遗漏。厂房所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80平方米,法院委托的评估仅覆盖1385.7平方米,遗漏的594.3平方米未作评估却一同被拍卖。 •评估价值与市场行情存在差异。1996年厂房评估价已达71.5万元,且厂房位于福厦公路旁的核心地段,2005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,他认为厂房价值已达两三百万,但连同未评估土地在内,总价评估仅为55.4万元,较九年前反而减少近16万元。 •拍卖启动与此前协议相悖。拍卖前一年,法院执法人员曾与他及租厂主签订三方还款协议,约定每半年将1.2万元租金直接交至法院冲抵银行贷款。他始终依约履行,2005年6月27日还刚缴纳1.2万元租金,并无违约行为,对法院突然启动拍卖难以理解。 “国家把发明创新当作重点战略,我响应号召搞专利,却遇到这样的情况。”林华天言语中满是困惑。多年来,他始终未放弃反映情况,先后向中央及地方多个相关部门提交材料,相关部门均已责令惠安法院处理,但问题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决。 如今,林华天依旧守着自己的专利和相关材料,他说:“我相信国家的法治,也相信对创新的保护不是空话。”这位农民发明家期盼,相关部门能依法核查当年拍卖的细节,给出公正的说法,让像他一样的基层创新者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心追逐发明梦想。 (注:本文内容根据当事人林华天陈述及提供材料整理,相关情况以官方核查结果为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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