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瓦换茅草、违建藏利益!
陕西这场大火,撕开某部门监管遮羞布
近期,《中国经济观察网》《华北新闻网》等多家媒体接连曝光一起触目惊心的火灾事件:2025 年 8 月 11 日凌晨,西安莲湖区未央路 38 号院 —— 陕西省某部门下属陕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院内,一场大火疯狂吞噬了 1200 平方米的建筑,将其化为焦土。这把火,造成了商户近 801 万元的直接与间接损失,让 20 余名员工一夜之间失业、生活陷入绝境。
这场火为何能烧得如此惨烈,答案早已写在监管的缺位里。起火点是未经任何审批的违建 “无舍小院”,木质框架、茅草屋顶、布帘隔断,从头到脚全是易燃材料。而承载这片违建的,是 1958 年建成的土木结构老房,本身就已超期服役,更致命的是,房屋内消防设施不全,早已丧失租赁使用的安全条件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商户自 2023 年起就多次实名举报违建隐患,规划局明确出具违建认定函,城管局也依法下达拆除通知,但陕西省某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却置若罔闻,非但没有督促整改,反而放任违建方将原本相对安全的青瓦屋顶,换成了燃烧速度更快的茅草顶 —— 这哪里是监管缺位,分明是为火灾 “添柴加薪”!若监管链条没有断裂,若某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这样的夺命违建怎能在国有土地上长期盘踞?这样置人命于不顾的易燃改造,又怎能畅通无阻?
(火烧前餐馆照片)
火灾背后,更牵出一条触目惊心的利益链条,而监管的失守,正是这条链条得以存续的 “保护伞”。某部门普通职工朱小林出面 “代持” 国有资产出租,曾直言不讳背后有领导参与利益分配 —— 据“代持”职工朱小林透露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(陕西农业展览馆)所辖的这片区域 20 年累计租赁收入近 5000 万元,本该纳入国库的国有资产收益,却疑似沦为少数人的 “摇钱树”,造成严重国资流失。根据《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国有资产出租必须经过严格审批、集体决策,全程公开透明。但在某部门的 “监管” 下,违规出租、转租成了常态。某部门相关领导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人,对眼皮底下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,若不是监管失职、不作为,难道还能有其他合理解释?
(火烧后现场照片)
火灾发生后的处置过程,更将多重失职暴露无遗,也让监管失守的后果愈发沉重。一场 1200 平方米的建筑火灾,灭火竟耗时接近 6 小时,对比同类火灾的快速处置,这样的效率低得离谱。是消防部门从未对这片区域开展过消防检查,以至于根本不了解现场情况?还是应急预案形同虚设,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?若某部门日常监管到位,怎能让消防基础设施不全的危房长期出租?若消防检查没有缺位,怎能对如此明显的重大隐患视而不见?若应急预案有效,又怎能让火势持续蔓延数小时?更恶劣的是,火灾发生后,灾情被刻意瞒报,商户正当追责遭层层推诿,相关自媒体发声被秒删。受害者从身家数百万的经营者,一夜沦为负债累累的债务人,20 余名员工失去生活来源,供应商追债、会员退卡,陷入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的绝境。
一边是国有资产上的违建长期无人问津,暴露着监管的 “柔性” 甚至 “惰性”。一边是财政部三令五申规范国有资产使用,严防国资流失;一边是陕西某部门疑似利益勾连,让国资收益 “暗度陈仓”。如此鲜明的双重标准,若非权力的任性妄为,若非对民生的极端冷漠,又能是什么?某部门作为场地的所属单位、监管的责任主体,对老房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,对违规租赁的乱象放任不管,厅长、副厅长作为主要领导,对辖区内的重大风险隐患毫无察觉,难道能脱得了干系?难道能以 “不知情”“没参与” 轻飘飘地推卸责任?
我们强烈呼吁陕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,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:一查某部门违规租赁的完整利益链条、国资流失的具体事实;二查监管失职的责任主体,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过错;三查消防部门在日常检查与火灾处置中的失责问题。同时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与法律责任,让不作为、乱作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;责令相关责任方赔偿商户的全部损失,妥善解决 20 余名员工的就业与生活困境,还受害者一个公道。
民生不是草芥,容不得以权力任性践踏;公权不是私器,不能为利益黑幕护航。这场大火,烧醒了沉睡的监管,也点燃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盼。监管的价值,在于防患于未然,在于守护民生福祉;法律的尊严,在于惩恶扬善,在于让失职者担责、违法者受罚。后续进展,本平台将持续关注!
来源:http://www.eo-china.com.cn/news/202511/81666.html








